消费数学:税务
应税收入
扣除允许减项后的收入,按所给税率计税。
| English | Taxable income |
|---|---|
| Bahasa Melayu | Pendapatan bercukai |
| 中文 | 应税收入 |
如何使用
Rahman 先生年收入 RM48,000,可享合计 RM11,000 的税务减免。他的应税收入为 RM48,000 − RM11,000 = RM37,000,税款按这 RM37,000 计算,而非按全额 RM48,000。
它在 SPM 中出现在哪里
出现在中五《消费数学(税务)》。通常是试卷二的结构题:题目给出年收入和一系列减免,先要求算出应税(可课税)收入,再用所给的税率表计算税款。
别与这些混淆
总收入总收入是扣除任何减免前的全部收入;应税收入是减去减免后剩下的部分。
税务减免税务减免是你要减去的金额;应税收入是减去所有减免后得到的结果。
常见问题
我应该按全额工资还是按应税收入来算税?
永远按应税收入计算。先从年度总收入中减去每一项允许的减免,再把税率表应用到剩下的较小数额上。
直接用全额工资是最常见的错误,会丢掉方法分。请务必先算应税收入,再套用税率表。
公积金(EPF)供款算在应税收入里吗?
不算。在这类题目中,EPF 作为减免项给出,所以要减去它。
例如收入 RM48,000,EPF 减免 RM5,000,其他减免 RM6,000,应税收入为 RM48,000 − RM11,000 = RM37,000。